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宣汉县2025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七项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101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35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56号)精神,下达我县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608.6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482.59万元,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动物疫病防控)126.03万元。
(一)资金用途。用于国家确定的主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免疫效果评价、疫病监测与净化、人员防护、动物免疫服务、可疑疫情应急处置、动物“无纸化”防疫、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
(二)资金监管单位。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宣汉县财政局。
(三)资金实施主体单位。宣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宣汉县畜牧兽医站。
(四)资金管理科目。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相关科目。
二、项目资金使用范围、需求及对象
(一)强制免疫补助581.15万元。一是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资金288.0524万元。用于支付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资金,其中:省统采部分214.1468万元,由县财政局支付至相关疫苗生产厂家;直补部分73.9056万元,由县财政局支付到县内本年度实施“先打后补”工作的养殖企业。二是县兽医生物实验室运行资金45万元。用于县动物疫控中心实验室各项检测试剂耗材、仪器等设备维护、实验室病原微生物管理等。三是人畜共患病防控资金35万元。用于对主要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及宣传、技能培训,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与净化、人员防护,以及对各乡镇(街道)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效果评价和对实施“先打后补”养殖企业的免疫效果抽检等。四是动物“无纸化”防疫推行及系统运营维护资金2万元。用于支付省级“无纸化防疫”系统平台维护费用。五是应急处置资金40万元。用于储备消毒药等疫情应急物资20万元,可疑疫情应急处置(动物扑杀等)20万元。六是基层免疫服务补助156.0976万元。用于补贴全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购买防疫服务(村级防疫员劳务费)等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考核兑现到县级相关站所和各乡镇(街道)(据测算,全年用于基层免疫服务补助应为212.9476万元,下差56.85万元,建议在历年动物防疫补助中省专项结余资金中列支)。七是防疫监管15万元。用于监督监管全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消毒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以上第1~6项工作由县动物疫控中心负责实施,第7项工作由县畜牧兽医站负责实施。
(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7.47万元。用于发放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三)指定通道补助资金10万元。用于樊哙省级动物运输检查指定通道标准化建设及运行补助。
三、项目绩效目标
(一)产出指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率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依法对动物疫情处置率达到100%;发放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重大动物疫情及时报告率100%。
(二)效益指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疫情保持平稳;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不发生因扑杀不及时造成重大动物疫情扩散事件;经指定通道检查后发生的重大动物疫病跨省传播率为0;检查站值守人员在岗率≥95%;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三)满意度指标。动物防疫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率≥90%。
四、资金管理
(一)组织保障。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及其相关股(室)、站所负责人统筹管理、协调全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二)制度保障。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财农〔2023〕110号)等文件以及相关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一是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二是补助项目和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批、验收、拨付严格按有关文件申报要求和申报程序执行;三是县财政局负责对资金预算编制、执行、资金使用、考核等财务活动全程监督;四是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督促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项目管理,定期向县政府报告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五是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要追回已拨付的资金,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 宣汉县2025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安排表
2.宣汉县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资金安排表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4日
附件1
宣汉县2025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安排表
类别 | 项目 | 资金安排(万元) | 备注 | |
一、 强 制 免 疫 补 助 | 1.重大动物疫病疫苗 | 省统采部分 | 214.1468 | 1.由县动物疫控中心实施; 2.基层免疫服务补助需212.9476万元,下差56.85万元,建议在历年动物防疫补助中、省专项结余资金中列支。 |
直补部分 | 73.9056 | |||
2.县兽医生物实验室运行 | 45 | |||
3.疫病防控宣传、监测与流调、疫病净化、人员防护、免疫效果评价 | 35 | |||
4.动物“无纸化”防疫推行及系统运营维护 | 2 | |||
5.应急处置 | 40 | |||
6.基层免疫服务补助 | 156.0976 | |||
7.防疫监管 | 15 | 由县畜牧兽医站实施 | ||
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 17.47 | |||
三、指定通道补助 | 10 | |||
合计 | 60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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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宣汉县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资金安排表
项目/疫苗名称 | 数 量 (万ML、万头份) | 单 价 (元/ML、元/头份) | 金 额 (万元) | 备 注 |
总计 | 379.18 |
| 288.0524 | 1.疫苗数量依据: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审定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及资金计划的报告》(宣农〔2025〕4号); 2.疫苗结算价依据:以省农业农村厅本年度最终采购价格为准; 3.省统采部分资金:支付至相关疫苗生产厂家; 4.直补部分资金:支付至县内本年度实施“先打后补”工作的养殖企业。 |
一、省统采部分 | 214.1468 | |||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 | 207万ML | 0.25 | 51.75 | |
猪O型-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苗 | 62.2万头份 | 1.66 | 103.252 | |
牛羊O型-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苗 | 36.7万头份 | 1.51 | 55.417 | |
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 9.81万头份 | 0.38 | 3.7278 | |
二、直补部分 | 73.9056 | |||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 | 22万ML | 0.25 | 5.5 | |
猪O型-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 | 39.1万头份 | 1.66 | 64.906 | |
牛羊O型-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苗 | 2.3万头份 | 1.51 | 3.473 | |
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 0.07万头份 | 0.38 | 0.026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