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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大道北侧B段邓永成拆迁联建房3单元4楼2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4)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32036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文玉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