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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润菊、袁均德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龙城一号A区A3幢1单元15楼3号,证号为:川2019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648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润菊、袁均德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