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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桂逢勇农村宅基地(自用住房)】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6-02-04     点击数: 人次

建字第5117222026XG0003678号

建设单位(个人)

桂逢勇

建设项目名称

农村宅基地(自用住房)

建设位置

宣汉县浦江街道茅岭村4组

建设规模

住房占地15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层数2层、限高7米。

宅基地面积150平方米。四至界畔:东:与轮坎相邻。南:与本人承包地相邻。西:与村公路相邻,以规划红线为界。北:以桂辉连承包地相邻。

附图及附件名称:浦江街道茅岭村4组桂逢勇拟建房屋用地勘界图。

备注: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二年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发证时间:20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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