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陈善伦、郑昌秀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宣汉县南坝镇昆池街道步行街AB幢曹仁明、孙久杰等私人联建房1单元6楼1号,房权证号为:宣房权字第21049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善伦、郑昌秀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