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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李珍权、徐双双)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6-01-16     点击数: 人次

李珍权、徐双双因保管不善,将川(2022)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734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珍权、徐双双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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