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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S403宣汉县厂溪至双山(万源界)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公告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11-12     点击数: 人次

宣府公〔2025〕56号


S403宣汉县厂溪至双山(万源界)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已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S403宣汉县厂溪至双山(万源界)段改建工程。

(二)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三)批准文号:川府土〔2025〕900号。

(四)批准时间:2025年9月19日。

(五)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具体详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S403宣汉县厂溪至双山(万源界)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900号),附后。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厂溪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于2025年11月12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宣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xuanhan.gov.cn),公告时间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1日止。

(二)若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S403宣汉县厂溪至双山(万源界)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900号)不服,应当自本公告时间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S403宣汉县厂溪至双山(万源界)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宣汉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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