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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罗莉、金平)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6-01-15     点击数: 人次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4)宣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5567号

罗莉、金平

住宅


宣汉县东乡镇西区景观大道聚城峰华南区7号楼4楼3号

依据宣汉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1722执945号之三

2

川(2024)宣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7192号

3

川(2022)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1765号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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