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杨伯琴、杨伯彬)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10290061号、201509060039号 | 杨伯彬、 杨伯琴 | 商业 |
| 宣汉县东乡镇城西中学南侧时代豪庭2号楼负1层西至东3号、6号 | 依据宣汉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1722执1444号之三 |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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