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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洪英、庞良模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新太路国税局综合楼2单元夹层2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宣房权字第36201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易洪英、庞良模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