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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宗礼、邹明群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西区景观大道聚城峰华北区12号楼19楼2号,房权证号:川(2017)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2620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宗礼、邹明群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