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宣汉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宣汉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根据《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十八条“决策机关应当根据本年度决策事项的实际情况对年度目录进行动态调整,于每年12月底前将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公开调整后的年度目录。决策机关制定的年度目录,应当于每年12月底前报上一级决策机关备案”之规定,结合各县级部门实际完成情况,县司法局牵头起草了调整后的《宣汉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以县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事项除外)。
二、主要内容
《目录》公布了5项2025年度宣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综合查一次”行政检查、耕地保护、金属新材料产业发展、水源保护区划分等方面,逐项明确了承办单位和送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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