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周胜、陈思梅)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12-10     点击数: 人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1)宣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7261号

周胜、陈思梅

城镇住宅用地

511722235001GB00515F00020125

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大道熙悦湾1号楼22楼4号

因保管不善丢失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5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