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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5-11-20     点击数: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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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立案受理徐良与你单位因确认劳动关系一案(宣劳人仲案〔2025〕266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送达规则》第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十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2月30日上午9时00分在宣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地址:宣汉县东乡街道多宝寺路41号县人社局三楼306室,联系电话:0818-5216083)。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宣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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