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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勇、张晓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永安大道亿联国际商贸城C26号楼1楼9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1)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16145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勇、张晓花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