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订部分政策文件的公告
宣府公〔2025〕53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县政府对有关涉企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2件政策文件予以废止,对3件政策文件予以修订,现予以公布。
一、予以废止的文件
(一)《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汉县中医药大健康产业行动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宣府办〔2021〕19号)。
(二)《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汉县返乡农民工创业孵化园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府办〔2021〕101号)。
二、予以修订的文件
(一)《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汉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通知》(宣府发〔2022〕18号)
将文件中第三章第五部分第三条第2点中“(2)全民参与。树立‘市民是形象大使,视频即形象窗口’理念,采取‘旅游推介+短视频’营销策略,实施‘全民+小视频’营销计划,利用抖音、快手等顶级流量的网络平台进行旅游推介和现场推广,充分调动群众主人翁意识,实现全民全面营销”修改为:“(2)全民参与。树立‘市民是形象大使,视频即形象窗口’理念,采取‘旅游推介+短视频’营销策略,实施‘全民+小视频’营销计划,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旅游推介和现场推广,充分调动群众主人翁意识,实现全民全面营销”。
(二)《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汉县“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宣府发〔2022〕26号)
将文件中第二章第一节四(二)2点中“加强与京东集团‘京东农场’大型电商平台合作,联合宣汉重点龙头企业打造全县首个‘京东农场’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借助京东农场严格的数字化生产管理标准、京东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能力,把宣汉优势特色产业做高端、做精细,提升宣汉农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溢价率”修改为:“加强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联合宣汉重点龙头企业打造全县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借助示范基地严格的数字化生产管理标准、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能力,把宣汉优势特色产业做高端、做精细,提升宣汉农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溢价率”。
(三)《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汉县“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宣府发〔2022〕10号)
1.将文件中第四章第三节第二项发展举措(三)中“加强与川东电缆、莉丰电缆等本地企业联动发展,鼓励市内重点行业和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铜基新材料产品”修改为:“加强与成渝地区电缆企业联动发展,鼓励市内重点行业和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铜基新材料产品”。
2.将文件中第五章第二节第二项发展举措(四)中“依托宣汉本地能源资源优势,支持四川名扬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达州亮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引进木林森等灯饰龙头企业,引导产业链式延伸,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加快建成中国西部照明电器科技产业园。”修改为:“支持玻璃灯饰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引进木林森等灯饰龙头企业,引导产业链式延伸,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加快建成中国西部照明电器科技产业园。”
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上述2件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上述3件修订的文件根据本公告作相应修订后重新公布。
宣汉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