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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订部分政策文件的公告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5-11-10     点击数: 人次

宣府公〔202553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县政府对有关涉企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2件政策文件予以废止,对3件政策文件予以修订,现予以公布。

一、予以废止的文件

(一)《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汉县中医药大健康产业行动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宣府办〔2021〕19号)。

(二)《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汉县返乡农民工创业孵化园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府办〔2021〕101号)。

二、予以修订的文件

(一)《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汉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通知》(宣府发〔2022〕18号)

文件第三章第五部分第三条第2点中2全民参与。树立市民是形象大使,视频即形象窗口理念,采取旅游推介+短视频营销策略,实施全民+小视频营销计划,利用抖音、快手等顶级流量的网络平台进行旅游推介和现场推广,充分调动群众主人翁意识,实现全民全面营销修改为:“(2)全民参与。树立市民是形象大使,视频即形象窗口理念,采取旅游推介+短视频营销策略,实施全民+小视频营销计划,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旅游推介和现场推广,充分调动群众主人翁意识,实现全民全面营销”。

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汉县“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宣府发〔202226号)

文件第二章第一节四(二)2点中“加强与京东集团‘京东农场’大型电商平台合作,联合宣汉重点龙头企业打造全县首个‘京东农场’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借助京东农场严格的数字化生产管理标准、京东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能力,把宣汉优势特色产业做高端、做精细,提升宣汉农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溢价率”修改为:“加强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联合宣汉重点龙头企业打造全县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借助示范基地严格的数字化生产管理标准、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能力,把宣汉优势特色产业做高端、做精细,提升宣汉农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溢价率”。

《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汉县“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宣府发〔2022〕10号)

1.将文件第三节第二项发展举措(三)中“加强与川东电缆、莉丰电缆等本地企业联动发展,鼓励市内重点行业和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铜基新材料产品”修改为:“加强与成渝地区电缆企业联动发展,鼓励市内重点行业和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铜基新材料产品”。

2.将文件中第五章第二节第二项发展举措(四)中“依托宣汉本地能源资源优势,支持四川名扬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达州亮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引进木林森等灯饰龙头企业,引导产业链式延伸,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加快建成中国西部照明电器科技产业园。”修改为:“支持玻璃灯饰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引进木林森等灯饰龙头企业,引导产业链式延伸,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加快建成中国西部照明电器科技产业园。”

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上述2件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上述3件修订的文件根据本公告作相应修订后重新公布。

 

 

宣汉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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