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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芬、马茂雪因保管不善,将宣汉县东乡镇琦云西路北侧周桥村十社祥和世家3单元7楼1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17)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420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桂芬、马茂雪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