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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耀江、陈思容因保管不善,将宣汉县南坝镇来龙街桥南小区2号楼4单元4楼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屋所有权证字第2016080310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耀江、陈思容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