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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孙耀江、陈思容)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10-11     点击数: 人次

孙耀江、陈思容因保管不善,将宣汉县南坝镇来龙街桥南小区2号楼4单元4楼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屋所有权证字第2016080310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耀江、陈思容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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