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向惺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百节溪路熙悦名著7-1号楼10楼2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5)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11758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向惺惺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