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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生态智慧城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供水工程—任家咀取水泵房)】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8-29     点击数: 人次

地字第5117222025YG0025530号

用地单位

达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生态智慧城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供水工程—任家咀取水泵房)

批准用地机关

宣汉县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宣府函﹝2025﹞213号

用地位置

达州市宣汉县

用地面积

5434平方米

土地用途

1301(供水用地)

建设规模

容积率:≤0.5。建筑密度:≤25%。绿地率:≥10%

土地取得方式

划拨

附图及附件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5117222025A000121,编号:hb511722-2025-012;不动产单元号:511722100200GB00001W00000000)

备注: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二年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证可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发证时间: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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