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生态智慧城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供水工程—任家咀取水泵房)】
地字第5117222025YG0025530号
用地单位 | 达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生态智慧城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供水工程—任家咀取水泵房) |
批准用地机关 | 宣汉县人民政府 |
批准用地文号 | 宣府函﹝2025﹞213号 |
用地位置 | 达州市宣汉县 |
用地面积 | 5434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1301(供水用地) |
建设规模 | 容积率:≤0.5。建筑密度:≤25%。绿地率:≥10% |
土地取得方式 | 划拨 |
附图及附件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5117222025A000121,编号:hb511722-2025-012;不动产单元号:511722100200GB00001W00000000) 备注: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二年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证可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
发证时间: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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