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杜德丽、杨军)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8-26     点击数: 人次

杜德丽、杨军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聚城峰华第三期27号楼1层23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19)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941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杜德丽

2025年8月20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