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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德丽、杨军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聚城峰华第三期27号楼1层23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19)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941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杜德丽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