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张显、蔡锦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宣汉县东乡镇宣汉中学西区球场西侧世纪金城3号楼14楼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宣国用20130059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显、蔡锦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