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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马召君)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8-11     点击数: 人次

马召君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北侧书香茗城8号楼5楼5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0)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12264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召君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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