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四川正达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宣汉县先进智造产业园项目(年产120万吨MEG联产10万吨电子级DMC新材料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来源:普光经开区     发布日期:2025-08-07     点击数: 人次

四川达州普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许可事项办件结果公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117222025YG0020596号

用地单位

四川正达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宣汉县先进智造产业园项目(年产120万吨MEG联产10万吨电子级DMC新材料项目)

批准用地机关

宣汉县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宣自议定(2025)13号

用地位置

普光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

用地面积

852660.4平方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建设规模

以审定设计方案为准

土地取得方式

出让

附图及附件名称

1.该项目土地合宗方案经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矿权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论证结论:宣汉县CB2024-14号地块、宣汉县CB2022-07号地块、宣汉县CB2022-16号宗地、宣汉县CB2024-08号、火炬项目、宣汉县CB2022-07号补供、四川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地块宣汉县 2022-16号地块(补充)用地进行土地合宗,合宗后用地面积852660.4平方米(1278.98亩),用地性质不变,容积率>0.6,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满足原规划条件指标。3.合宗后土地使用年限50年(2022年7月至2072年7月)。

备注:1、规划、配建等相关技术指标严格按照审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2、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二年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发证时间:2025年8月1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