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正达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宣汉县先进智造产业园项目(年产120万吨MEG联产10万吨电子级DMC新材料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川达州普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许可事项办件结果公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117222025YG0020596号
用地单位 | 四川正达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宣汉县先进智造产业园项目(年产120万吨MEG联产10万吨电子级DMC新材料项目) |
批准用地机关 | 宣汉县人民政府 |
批准用地文号 | 宣自议定(2025)13号 |
用地位置 | 普光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 |
用地面积 | 852660.4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建设规模 | 以审定设计方案为准 |
土地取得方式 | 出让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该项目土地合宗方案经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矿权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论证结论:宣汉县CB2024-14号地块、宣汉县CB2022-07号地块、宣汉县CB2022-16号宗地、宣汉县CB2024-08号、火炬项目、宣汉县CB2022-07号补供、四川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地块宣汉县 2022-16号地块(补充)用地进行土地合宗,合宗后用地面积852660.4平方米(1278.98亩),用地性质不变,容积率>0.6,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满足原规划条件指标。3.合宗后土地使用年限50年(2022年7月至2072年7月)。 备注:1、规划、配建等相关技术指标严格按照审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2、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二年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发证时间: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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