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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强、赵芳山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武装部小区7号供销社综合楼西单元4楼2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0)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800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志强、赵芳山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