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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宣汉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生产设施条件改善、农民合作社培育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明白卡的公告

来源: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07-25     点击数: 人次

一、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明白卡——粮油类

1.政策级别辖区内公开

2.政策类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

3.政策名称中央财政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4.年度 2025年度

5.支持对象粮油规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主体和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主体。

6.支持内容支持水稻、小麦、玉米、大豆、马铃薯、油菜、花生等粮油作物。

7.补助补贴标准单个种粮大户或家庭农场补助不超过20万元、农民合作社和其他主体补助不超过50万元,单季作物每亩补助不超过50元,自筹资金按县级方案执行。

8.申报条件从事单一粮油作物种植面积在30亩以上,且不得低于当地平均产量水平。除种粮大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实施主体原则上在2024年11月储备对象中选取。

9.申报程序自主申报,乡镇审县级审批、复核确认。

10.其他咨询电话  0818-5223943 ,王老师13668389959

二、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明白卡——生产设施条件改善类

1.政策级别辖区内公开

2.政策类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条件改善类

3.政策名称中央财政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

4.年度 2025年度

5.支持对象农民合作社依法注册满2年、家庭农场满1年。

6.支持内容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建设,重点用于设施条件改善,购置耕种防收机械装备、新建或改造机械化设施设备、延伸产业链条、开展产地初加工等方面。

7.补助补贴标准中央财政资金对单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补助不超过总投资的30%,国家级脱贫县放宽到40%;单个农民合作社补助不超过50万元,单个家庭农场补助不超过20万元。

8.申报条件已录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并关联财务信息。已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赋码并公开亮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纳入支持范围。

9.申报程序自主申报,乡镇审县级审批、复核确认。

10.其他咨询电话  0818-5223943 ,王老师13668389959

三、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明白卡——农民合作社培育类

1.政策级别辖区内公开

2.政策类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民合作社培育类

3.政策名称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培育

4.年度 2025年度

5.支持对象2025年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

6.支持内容重点用于支持农民合作社提升规范化水平,提升运营质量,提升运营质量,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认证,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支持组建联合社,强化服务带动能力,引进优质优良品种,土壤改良,参加培训,开设线上网站、自媒体账号,线下销售点、物流点等。

7.补助补贴标准中央财政资金对单个农民合作社补助不超过20万元,自筹资金按县级方案执行。

8.申报条件已录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和四川省农民合作社管理信息系统的农民合作社。

9.申报程序自主申报,乡镇审县级审批、复核确认。

10.其他咨询电话  0818-5223943, 王老师13668389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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