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陈久友、黄仁慧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宣汉县东乡镇西街恒升院营养食品厂改建工程1-6-2号处,房屋产权证号为:宣房权字第27756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久友、黄仁慧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