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罗建祝、周家品)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7-22     点击数: 人次

罗建祝、周家品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农业银行集资楼第6幢第1层北至南9号等5处、第6幢第1层北至南13号上3层等3处,房屋产权证号为:川(2020)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4263号、川(2020)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4264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建祝、周家品

2025年7月18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