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宣汉县新华镇桐园村柳家塝等两宗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的公告
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3〕10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管理规程〉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4〕2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已在门户网站完成宣汉县新华镇桐园村柳家塝和宣汉县芭蕉镇大虎村石板坡两宗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的公示,公示期限届满,无异议。现将上述两宗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告,公告结果作为矿业权人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依据。公告结果从即日起一年内有效。
附件:1.宣汉县新华镇桐园村柳家塝等两宗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公告表.pdf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1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