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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廖运均、杨美香)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7-18     点击数: 人次

廖运均、杨美香因保管不善,将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大道城西中学东南侧西城御府3号楼2单元2楼2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2)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0195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运均、杨美香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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