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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军、王晓琼(王小琼)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市政大厦3单元6楼2号, 房屋产权证号为:宣房权字第896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海军、王晓琼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