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双拥先进单位(个人)表扬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双拥先进单位(个人)表扬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达市委退役军人办发〔2025〕9号)文件精神,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县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经县领导同意,拟推荐宣汉县民政局、鲁林等单位(个人)作为市级双拥先进单位(个人)表扬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拥军优属先进单位
宣汉县民政局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宣汉县樊哙镇党委、政府
宣汉县同盛医院
二、拥军优属先进个人
鲁 林 宣汉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苏清华 中共宣汉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县委编办主任
刘 洪 宣汉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大双 宣汉县普光镇党委书记
陶 柳 宣汉县东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若对以上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7月4日至7月10日)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通讯地址:宣汉县蒲江街道石岭大道848号(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联系人:向小蓉;联系电话:0818-5219588,19162853188
特此公示
中共宣汉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
(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