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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李保翠、李保志、李保艳、李保雪、李安寿)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7-03     点击数: 人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蒲江街道西华大道686号政务大厅二楼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王丛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宣汉县南坝镇精英街精英商城14楼A1号

 

李保雪

2

王丛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宣汉县南坝镇精英街精英商城12楼A1号、9楼A4号。

 

李保艳

3

王丛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宣汉县南坝镇精英街精英商城17楼A1号、11楼A7号

 

李保志

4

王丛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宣汉县南坝镇精英街精英商城11楼A4号

 

李保翠

5

王丛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宣汉县南坝镇精英街精英商城14楼A4号、9楼A6号、第一层东至西46号

 

李安寿

6

王丛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宣汉县南坝镇精英街精英商城第一层东至西3号

 

李保翠、李保志、李保艳、李保雪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6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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