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乌斗坑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宣汉县乌斗坑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宣汉县乌斗坑河流域综合规划
(2)规划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
(3)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宣汉县乌斗坑河流域,流域面积为60.8k㎡,主要涉及宣汉县五宝、茶河、南坝、华景等4个乡镇。
(4)规划内容
水资源利用:到2035年,基本建成配置合理、高效利用的水资源保障体系,流域内水资源调配能力明显增强,用水需求基本得到满足,用水总量控制在4000万㎥以内,各行业供水(水量)保障程度达75%。
防洪:到2035年,通过防洪治理体系和综合防洪减灾体系的联合运用,进一步完善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建设,建立健全可靠的流域防洪保安体系,该流域防灾、减灾、避灾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城乡供水:到2035年,该流域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城乡供水一体化率达99.79%,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率达98.97%、农村地区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率达95%、城乡自来水普及率达99.79%,水源保证率达95%,基本建成节水型社会,工业增加值用水定额不超过16.5㎥/万元,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
灌溉:到2035年,流域有效灌溉面积达到0.6万亩,有效灌溉率达53.8%,灌溉保证率达7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7。
水资源保护:水功能区主要控制指标达标率达95%,水功能区污染物入河量基本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内,水环境持续向好,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
水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干、支流引水式水电站要对下泄生态流量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流量下泄方案,进一步完善生态流量实时监控设备,保障下泄生态流量,生态基流只增不减,逐步恢复河流连通性。
水土保持:到2035年,建成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实现全面预防保护,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全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k㎡,中度及以上侵蚀面积大幅减少,流域内林草植被得到保护与恢复,林草植被覆盖面积得到提高,水土保持率达77%,输入江河泥沙大幅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防治。
水力发电:合理开发干支流水能资源,已建电站须保证下泄生态流量,按多年平均径流的10%作为最小生态基流下泄,来水条件较好时,适当增加下泄生态水量,该流域水生态环境明显得到改善。
流域综合管理:实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河长制管理体制,加强涉水事务的协调,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建立流域水质、水量、水生态环境等实时监测、监控系统,使流域水利建设管理能力和水行政管理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宣汉县水务局
通讯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东乡街道解放中路 454 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18—5223143
电子邮箱:776143395@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富港天地B栋1710
联系人:历先生
电话:023—88956555
电子邮箱:52556184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PfHMUw1R1SoOgJLRJwhcg 提取码:5r47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规划实施、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供规划实施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自公示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宣汉县水务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