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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赵瑞平农村宅基地)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6-13     点击数: 人次

​乡字第5117222025XG0009519号

建设单位(个人)

赵瑞平

建设项目名称

农村宅基地(自用住房)

建设位置

宣汉县厂溪镇三角坝村1组

建设规模

房屋建设占地1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层数3层、限高11米。

宅基地面积100平方米,其中(住房占地100、庭院面积0)。四至界畔:东:与旱地相邻。南:与李勇住房相邻。西:与普石路相邻。北:与李朝亮住房相邻。

附图及附件名称:宣汉县厂溪镇三角坝村1组赵瑞平拟建房屋用地勘界图。

备注: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二年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发证时间: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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