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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姚海燕)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5-19     点击数: 人次

​姚海燕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宣汉县东乡镇宣汉中学西区球场西侧世纪金城8号楼2单元9楼4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1)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002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姚海燕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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