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王耀宣农村宅基地)
乡字第5117222025XG0008576号
建设单位(个人) | 王耀宣 |
建设项目名称 | 农村宅基地(自用住房) |
建设位置 | 宣汉县普光镇双桥社区8组 |
建设规模 | 住房占地101平方米、建筑面积266平方米、层数2层、限高8米。 |
宅基地面积155平方米,其中(住房占地101、附属房面积54、庭院面积0)。四至界畔:东:与李美碧住房相邻,基础外边缘为界。南:与湾桥街相邻规划红线为界。西:与谭小万住房相邻,基础外边缘为界。北:与王耀宣自留地边相邻,以地边水沟为界。 附图及附件名称:普光镇双桥社区王耀宣私人建房地形图。 备注: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二年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发证时间: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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