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李怀文农村宅基地)
乡字第5117222025XG0007571号
建设单位(个人) | 李怀文 |
建设项目名称 | 农村宅基地(自用住房) |
建设位置 | 宣汉县普光镇欣兴社区1组 |
建设规模 | 房屋建设占地110平方米、建筑面积270平方米、层数3层、限高11米。 |
宅基地面积110平方米。四至界畔:东:与杨德军住房人行通道外缘为界。南:与李庆友住屋相连,以墙体中心为界。西:与墩河街相邻,规划红线为界。北:与李兴月住房相邻,以基础外边缘为界。 附图及附件名称:宣汉县普光镇欣兴社区1组李文怀私人建房地形图。 备注: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二年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发证时间: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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