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王德梅、张宗春)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5-08     点击数: 人次

王德梅、张宗春因保管不善,将宣汉县南坝镇清泉社区来龙街南坝镇时代公寓A幢13层8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4)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704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德梅、张宗春

2025年5月6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