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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祝华昌)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4-21     点击数: 人次

​祝华昌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宣汉县东乡镇宣汉大桥以西滨河路西延线北侧尚书苑商住楼B座11楼1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18)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652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祝华昌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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