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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贺长江、唐万群)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4-08     点击数: 人次

贺长江、唐万群因保管不善,将宣汉县东乡镇新太路洲河欣城1号楼2单元13楼6号,川(2017)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4860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贺长江、唐万群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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