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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张玲)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4-03     点击数: 人次

​张玲因保管不善,将宣汉县东乡镇西延路拆迁安置房B幢第1层东至西10号,川(2024)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4108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玲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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