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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黎晓峰、李玉萍)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3-03     点击数: 人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1)宣汉不动产权第0076072号

黎晓峰

李玉萍

​住宅

 

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聚城峰华第三期22号楼25楼2号

依据法院(2024)川922执118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该不动产权证书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2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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