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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1)宣汉不动产权第0076072号
黎晓峰
李玉萍
住宅
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聚城峰华第三期22号楼25楼2号
依据法院(2024)川922执118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该不动产权证书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