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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宣权字第201502050047号
符纯鸿
住宅
东乡镇湖山社区龙家湾路38号(东至西第四间1、2层,原项山村一组)
该房于2015年12月12日被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征收拆迁,原证遗失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