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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2-06     点击数: 人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24)宣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15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书

 

宣汉县东乡镇宣汉中学西区球场西侧世纪金城8号楼2单元4楼1号

遗失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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