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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何洪禹、顾庆菊)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2-06     点击数: 人次

​何洪禹、顾庆菊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宣汉县南坝镇精英街精英商城8楼A6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宣房权字第20160727007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洪禹、顾庆菊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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