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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杨小兰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宣汉县东乡镇巴人大道西侧宣汉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B8号楼1楼16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0)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447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超、杨小兰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