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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吴陈瑾、蒋兴华)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1-14     点击数: 人次

​吴陈瑾、蒋兴华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宣汉县东乡镇多宝寺环卫所集资楼负1层3号,证号为:川(2022)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019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陈瑾、蒋兴华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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