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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销公告(宣汉天沁医院、宣汉南坝仁康医院)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4-12-25     点击数: 人次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二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等规定:医疗机构应于校验期满前三个月内提交年度校验申请;未开展业务的应提交停业或歇业申请;不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024年10月9日,宣汉县行政审批局按照《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达州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达州市医疗机构审批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发出《关于医疗机构补办校验申请和注销的通知》,下列机构从收到通知后20日内未补交校验申请,未主动申请注销,现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注销名单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现对宣汉天沁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注销信息予以公告。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以书面形式向宣汉县行政审批局反映。以机构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许可证号)开展诊疗活动。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异议受理部门:宣汉县行政审批局。

异议受理电话:0818-5205535。


 

附件:      20天后未补交校验申请的医疗机构名单(截止2024年12月24日)

序号

机构名称

登记号

机构地址

电话号码

负责人姓名

批准日期

有效期开始日期

有效期截止日期

机构类别

下一校验日期

注销原因

1

宣汉天沁医院

PDY10032-951172217A1002

宣汉县蒲江街道巴人大道110号

 

0818-5211000

李泽平

2023/6/14

2020/4/20

2025/4/20

民营医院

2024/4/20

20天后未交校验,机构人员不存在

2

宣汉南坝仁康医院

PDY10028-051172217A1001

宣汉县南坝镇政府街59号

17398197333

敬启平

2021/12/20

2019/8/19

2024/8/18

民营医院

2022/12/14

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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