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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建新、张敏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宣汉县东乡镇西区1号干道西侧观池公园金城5号楼2单元6楼1号 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4)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34967 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向建新、张敏
2024年12月19日